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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短板 锻长板 促集群 优环境 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之一

2020-09-25 来源:高技术司 作者:盛朝迅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


十年前,党中央高瞻远瞩,深刻把握全球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作出了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部署,接连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指导性文件和规划,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十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由小到大、从弱到优,涌现出一大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企业和具备竞争力、配套环境好、带动作用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高起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制高点等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叠加国际经贸关系复杂博弈,给我国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带来了较大挑战,维护产业链安全性稳定性、提升产业链竞争力成为当前产业升级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勇于开顶风船,善于转危为机,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增长极,无疑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途径。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聚焦八大重点产业领域、打造产业集聚发展高地、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优化投资服务环境等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意见,具有很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聚焦重点补齐短板,缓解产业升级掣肘难题
  “木桶原理”告诉我们,短板是决定整个木桶容量大小的关键因素。我国制造业体量规模已经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但在核心基础零部件、重大基础装备、关键基础材料、基础工业软件和基础技术等领域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的差距,部分零部件对外依存度较高,“卡脖子”瓶颈凸显。我国制造业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表面上看是整机或最终产品的差距,但背后是材料、工艺、元器件等工业基础薄弱的问题。如果不能突破这些短板领域,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空间就会被大幅压缩,产业高质量发展就摆脱不了“跛脚巨人”的尴尬处境。为此,《意见》提出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高档五轴数控机床、航空航天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加快光刻胶、高纯靶材、耐腐蚀材料、大尺寸硅片等领域发展,重点突破制约产业升级的瓶颈和短板,构筑制造强国根基。
  二、突出优势锻造长板,增强产业发展竞争优势
  一代科技革命孕育一代新兴产业。面对日趋激烈的全球竞争,加快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光靠“补短板”是不够的,必须要打造自己的竞争优势,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这就要求补短板与锻长板并举,着力打造若干技术水平先进、产品性能优良和国际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培育一批“杀手锏”技术,在换道超车和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制高点中形成独特优势。《意见》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步伐,推动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节能环保产业试点示范和数字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一批支柱产业,推动新动能茁壮成长。
  三、多措并举建设集群,构建完善产业发展生态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式发展,有利于发挥各地产业技术、科技人才、先进制造等资源优势,推动高端要素、高端企业集聚,形成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有利于促进产业链、创新链、生态链和资金链协同,构建完善的产业发展生态,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但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式发展水平不高、要素及各类主体之间互动不够、产业链协同性有待提升,亟需大力培育形成一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此,《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支持产业集群建设、创新平台建设、领军企业培育、领军人才引进培育、示范场景建设和生活生态环境营造,培育和打造10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100个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引导和储备1000个各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构建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发展格局。
  四、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激发新兴产业主体活力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多、变化快的特点决定了原有的管理方式和体制机制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必须持续推进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及时修订和完善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不合理制度,破除掣肘藩篱,充分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为此,《指导意见》提出,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全力推动重大项目“物流通、资金通、人员通、政策通”。二是统筹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环保等要素配置,将能耗等指标优先保障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大工程和项目需求。三是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四是营造良好投资氛围,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工作,增强企业投资意愿,激发社会投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作者:盛朝迅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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